|
福建冠德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副主任黃芬嫘律師受邀為海峽導報顧問團律師,"合伙買房 小心暗藏哪些陷井?"專題熱線,如何減少買房風險 ,黃芬嫘律師為你支招。 | 來源: 點擊數:4306次 更新時間:2017-6-6 18:53:02 |
合伙買房,暗藏哪些陷阱?戀人合伙買房,分手房子歸誰?親友合伙買房,發生爭議咋辦……
昨天下午,導報“律師來了”熱線火爆,針對這些合伙買房的熱點、難點問題,福建冠德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副主任黃芬嫘律師耐心為讀者解疑釋惑。
“律師來了”團隊從昨天的咨詢中挑選出部分有代表性的問題和案例進行解答分析,供讀者借鑒。
合伙買房,有哪些風險?
楊小姐:我想和朋友合伙買房投資,不知是否可行?這當中有哪些法律風險?有哪些陷阱?
黃芬嫘律師:合伙買房至少存在三大風險:一是隱名合伙存在較大風險。在房屋產權只有一個人名字的情況下,如果產權人處理房屋不需要經過隱名合伙人的同意,此時,隱名合伙人的主張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他的權益就會受到損害,所以風險較大。
二是貸款風險。兩人或多人合伙買房,在銀行住房貸款合同中,把一個人作為“主貸款人”,其他都是“共同貸款人”。一旦共有人之間發生糾紛,主貸款人要承擔其他共有人不按約定還款的風險。
三是占用使用收益等合作風險。“合伙買房”的房屋屬于所有投資人的共有財產,在使用和出售過程中,決策權就很難屬于一個人,購買的房屋如何出租、房屋如何使用等,都可能成為難題。
戀人合伙買房,分手怎么分割?
劉小姐:合伙買房,要如何避免法律糾紛,減少風險隱患?
黃芬嫘律師:首先要寫明是“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如雙方出資不同,應登記為按份共有,并寫清各自所占份額。
其次是簽訂協議,協議內容越細越好。明確違約責任、出資比例、產權歸屬、貸款由誰償還、如何分割等,中途撤資等細節也要約定明晰。
第三,銀行借款詳細約定。如以一方名義向銀行借款,并獨自歸還,應在書面協議中寫清銀行借款是否算一方出資,以及將來的分割方式。如以一方名義向銀行借款而由雙方共同償還,就需有更詳細的約定,約定款項的進出賬戶,每月還款也要通過銀行轉賬。
另外,還要注意“隱形共有權人”。一套房產可以登記多個產權人,但如其中一人已婚,那這人的伴侶作為“隱形共有權人”也對所買房享有權利。合伙買房雙方一定要相互了解,保證沒有被漏掉的隱形共有權人。
| 【刷新頁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關閉窗口】 | 上一篇:龔曉洪律師被廈門江西商會聘請為法律維權部副部長 下一篇:點亮星光,為愛遠航,福建冠德律師事務所黃芬嫘律師,詹振郊律師支持公益! |
|
|
|